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现将审查通过的《高台县盐池砂石场四号、五号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936-6622095
附件:1.高台县盐池砂石场四号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2.高台县盐池砂石场五号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