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安防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复工复产安全形势。春节长假已过,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这段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事故易发期。一些企业新进、转岗人员增多,节后返岗人员精力不够集中;设施设备停用后重启容易产生故障;一些生产企业、建设项目为弥补放假耽误的工期和进度,可能赶工期、抢进度;加之天气持续低温,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安全生产作为复工复产的前提和基础,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开门稳”。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判节后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紧盯人员变动、设备工艺、低温天气、赶工期抢进度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设备“带病”、人员违章违规复工复产。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及时发布复工复产警示提醒,制定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严把复工复产关,坚决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不负责任、验收不严走过场、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检维修、特种作业等重点环节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点场所部位,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安全。要对停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矿山领域要做好全面“体检”,严格检维修、特殊环节作业安全管理,深入排查系统和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对节日停用的所有生产储存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地埋管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道路交通领域要针对春节后人员出行高峰和低温雨雪天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持续加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和路面秩序管控。消防领域要紧盯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酒店民宿、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餐饮、小门店、老旧商住混合体等重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建筑施工领域要对起重机械、升降机和基坑、脚手架等重点设备、点位的支护、支撑、锚固、紧固情况加强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工贸领域要加强节日期间停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强化煤气、粉尘等风险较大环节安全管控。特种设备领域要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文化旅游领域要对景区景点、高空项目、滑冰滑雪等重点旅游场所加强安全检查,强化庙会、社火、灯展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烟花燃放的安全管理,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管控,扎实做好人流监测、风险提示和限流疏散,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电力、燃气、教育、农业、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加强本行业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检查,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行业领域安全。
四、提升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意识。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督促企业抓实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宣传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利用近年来本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对新录入、调整岗位、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要加强岗前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同时,根据复工复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和危害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物资准备,加强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响应,切实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