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2020〕101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结合本县实际编制了《高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安全生产领域)》,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下发至各镇征求意见。根据各镇意见,共梳理出政务公开事项49项,现将《高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高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安全生产领域).xlsx
高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