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1/2021-00055
文号
高安委办发〔2021〕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5-20 09:55:47
是否有效

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和《2021年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现就做好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细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张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县安委办负责),将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负责),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2.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出台《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修订《高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细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能源、油气长输管道、危险废物管理、物流仓储等安全职责交叉领域的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能,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严格事前事中各环节监管,依法依规落实事后追责(县安委办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活动成果,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深入开展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力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强化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深入企业宣贯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拒不整改隐患、擅自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曝光力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修订全县安全生产承诺等制度,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社会化治理走深走实(各镇、县安委办会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强问题隐患分析研判,科学谋划防控重大风险、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制度性、根本性对策措施,制定专门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镇、县安委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5.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紧盯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段和节庆等关键节点,立足超前防范,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各镇、县安委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坚持行业主抓,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专项督查检查和“回头看”,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6.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点危险源检查督导。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风险管控,持续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发挥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咨询专家组作用,对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改提升。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园区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7.强化矿山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顶板、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违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矿山外包施工队伍资质审核、尾矿库排水系统质量监测和入井人数超过30人重点地下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强化对矿山超层越界、超能力、超范围开采行为的监管。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相关镇、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分工负责)。

8.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各镇、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火车站、高铁南站等分工负责)。

9.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交通、水利、农业等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深化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力推进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清零见底。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10.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治理。加大城市道路市政消火栓和农村消防取水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市总体抗御火灾能力(各镇、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分工负责)。

11.强化工贸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各镇、县应急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气石油气安全管理,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整治(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分工负责)。

四、全面落实“两抓一推”工作

12.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废物、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商贸流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专家服务长效机制,落实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借智聚力、靶向施策,切实做到检查整治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现场管理和设备设施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一企一档”建立“两个清单”,对突出问题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完善企业自查自报、部门挂牌督办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工作平台,实现风险隐患动态和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国家和省市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全面消除隐患(各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

13.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加快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高危企业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大力提升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14.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危化、非煤矿山企业为重点,大力推动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危化领域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工艺技术,精细化工行业推广应用微通道及管式反应器等技术方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的高危工艺装置上下游实现全流程的自动化控制,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条件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并转和淘汰退出。矿山领域确定首批智能化示范矿山,实施矿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井下无人值守、自动化作业生产系统,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县应急局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5.加快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紧盯企业主体不放松,发挥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示范带动作用,按照行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指南,对标标准规范,强力推动落实,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6.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把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建立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转移、风险转嫁。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园区办等分工负责)。

17.强化重点领域治本攻坚。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城区内公交站点配备和路网交通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新老城区交通安全信号设施,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县住建局负责)。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分工负责)。

18.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县安委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公路工程、农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创建(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分工负责)。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团县委负责)。扎实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9.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保险。加强安全责任保险政策制度研究,出台《高台县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建立安责险运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危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责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和风险评估管控作用(县应急局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