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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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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1-00036
文号
高安委办发〔2021〕14号
关键词
   ;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灭火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农民工;台账;安全管理人员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21 15:35:06
是否有效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分管领导要求,4月1日由县安委办牵头,联合公安、人社、应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供电等部门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县高台县兰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特石生态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甘肃高台港峰文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联合安全检查。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49条,并向相关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为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对用工人员安全监管力度,解决监管盲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高台县兰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安全生产方面

存在的问题:1.公司主要负责人宁学义、安全管理人员杨德堂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过期;2.砖窑顶部用电线路架设凌乱,未穿管敷设;3.砖窑南侧地面至砖窑顶部台阶防护栏不牢固,设置不规范;4.未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且实际控制人李富举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报名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规整架设砖窑顶部用电线路,穿管敷设;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砖窑南侧地面至砖窑顶部台阶防护栏。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消防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1.办公、居住场所采用夹心泡沫彩钢板搭建;2.电器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3.彩钢板房走道内有多个电瓶充电;4.场所内未配置灭火器;5.走道内堆放可燃物;6.无消防台账资料;7.场所未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拆除用易燃材料搭建的泡沫板房,应采用符合防火等级标准要求的材料进行搭建;2.电器线路按要求进行穿金属管(金属压槽)保护敷设;3.清除彩钢板房走道内的电瓶(应设置专门充电场所);4.场所内规定配置灭火器(按中危险级‖级配置);5.对走道内的可燃物进行清理;6.建立消防台账资料;7.每个房间安装一个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3.生态环境方面

存在的问题:1.排污许可证到期,产业政策属淘汰工艺,不予发证;2.制坯车间废机油未集中收集贮存;3.厂区废砖坯和烂砖未规范处置;4.轮窑堆煤场未封闭;5.厂区粘土未采取防尘措施。

整改措施:淘汰轮窑等生产设施,对现有工艺进行改造提升,采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隧道窑等先进工艺进行生产作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开工生产;对厂区堆土采取防尘覆盖措施;规范收集贮存废机油并建立台帐;厂区废坯烂砖进行规范处置;密闭堆煤场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4.劳动用工及农民工欠薪方面

存在的问题:1.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混乱,法定代表人和合伙人存在经营矛盾,招工较为随意,公司内部管理较为散漫,没有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管理意识;2.该公司连年发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资金实力不足导致欠薪纠纷多发,若无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者改善内部管理境况之打算,欠薪问题不会得到根本性好转;3.拖欠劳动者高文德农民工工资约12万元,其中7万元已经形成民事裁定书,4万元尚未支付,9千元正在督促支付。

整改措施:该公司要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结清,加

强公司内部正规化管理,落实劳动用工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

资按月发放管理制度,并按月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加强源

头治理和监管措施,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5.市场监管方面

存在的问题:该公司只有简易的厨房,且厨房内环境脏乱差、设施设备简陋,未建立符合要求的公司职工食堂。

整改措施:督促高台县兰顺新型有限责任公司在正常运营后建立符合要求的公司职工食堂,安排专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司职工用餐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二)甘肃特石生态循环农业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方面

存在的问题: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业务培训合格证;2.冷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3.公司院内一台小变压器周边无防护设施。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加大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力度,按相关要求及时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业务培训合格证。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和警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2.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操作人员安全规程的培训力度。3.督促企业及时对公司院内及周边变压器周边进行围栏保护,并设置明显标识。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劳动保障方面

存在的问题:未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时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书面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坚决防止无劳动合同用工的情况再次发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3.农机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1.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没有到位,与农机驾驶人员未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没有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2.在农机作业的过程中,出现个别农机驾驶人员无证操作现象。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制度,加大对操作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知识、专业技能和应急防范意识。2.督促企业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并取得有效证件,同时要求企业雇佣有驾驶证的人员操作农业机械,确保持证上岗,安全生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4.生态环境方面

存在的问题:基地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形成的渗坑存在水污染和信访投诉隐患。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加大基地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宣传生态环保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的生态环保意识。2.督促企业尽快对渗坑进行清理取缔,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同时设置明显标识,做好提示,确保不出现渗坑现象。3.督促企业尽快研究制定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建成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5.消防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1.部分灭火器无压力;2.灭火器数量配置不足;3.冷库内存放柴油;4.部分灭火器配件缺失;5.彩钢板房内存在长明灯现象;6.无消防安全台账资料;7.场所未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及时对基地内所有灭火器进行检查,对无压力的灭火器进行充装。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火灾中危险级‖级要求,对场所内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其他灭火设备。3.督促企业在基地内远离宿舍和冷库的位置设置柴油专门存放库室。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台账等相关资料。5.督促企业尽快在办公室场所和宿舍内及时采购安装合格的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三)甘肃高台港峰文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劳动保障方面

存在的问题:1.未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2.未建立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1.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督促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书面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坚决防止无劳动合同用工的情况再次发生。2.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明确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杜绝劳动争议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农机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1.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没有到位,与农机驾驶人员未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没有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2.在农机作业的过程中,出现个别农机驾驶人员无证操作现象。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制度,加大对操作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知识、专业技能和应急防范意识。2.督促企业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并取得有效证件,同时要求企业雇佣有驾驶证的人员操作农业机械,确保持证上岗,安全生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3.用电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1.院内配电变压器下方修建彩钢板房;2.冷库棚内电线私拉乱接;3.宿舍内电线零乱,使用的生活电器与宿舍内接入的电线不匹配,线径较细;4.院内电线乱拉严重绝缘破损。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加大员工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宣传安全用电等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2.督促企业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企业安全员对院内和职工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用电安全。3.督促企业安排人员对基地内的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绝缘破损严重的电线和不符合标准的线路及时进行整顿、更换,对宿舍和冷库内电线进行统一安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督促企业及时将院内配电变压器下方的彩钢板房改为库房,坚决杜绝人员居住。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4.消防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1.部分灭火器无压力;2.西侧库房内堆放易燃可燃物;3.部分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4.南侧彩钢板房采用夹心泡沫搭建;5.厨房液化气瓶未与液化气炉盘保持安全距离(3米);6.无消防安全台账资料;7.场所未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及时对基地内所有灭火器进行检查,对无压力的灭火器进行充装。2.督促企业及时组织人员对基地西侧库房内堆放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并设置明显标识。3.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对基地内所有供电线路进行穿管或压槽保护,确保用电安全。4.督促企业尽快将使用夹心泡沫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改为库房,坚决杜绝人员居住。5.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到厨房液化气瓶与液化气炉盘保持3米以上安全距离。6.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台账等相关资料。7.督促企业尽快在办公室场所和宿舍内采购安装合格的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工作落实整改到位,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二)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严把时间要求,严格整改标准,积极主动作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销号管理。要落实整改责任,依法监管、依法处置。

(三)健全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安全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县安委办将定期开展行业督查和专项督查,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请各责任单位于2021年5月7日前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张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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