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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安委办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议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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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1-00009
文号
高安委办发〔2021〕3号
关键词
   ;责任单位;督查;高台县;管控;台账;电器线路;应急预案;商务局;新坝镇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2-18 11:01:45
是否有效

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企业:

1月28日,市安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二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入户核对、现场检查等方式,先后对我县新坝镇、城关镇东苑社区、三桥湾林场、中湖盐股份有限公司、中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博峰优质牛肉加工有限公司、西部时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喜庆烟花爆竹店、瑞祥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进行了督查检查。督查结束后,市安委办向我县下发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议书》现将市安委办《建议书》中督查反馈的问题予以分解至相关镇、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请相关镇、部门和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类确定整改措施,逐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时限,从严从实狠抓整改落实,并于2月6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董毅昕   电话:13321367751)

附件:高台县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清单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附件:

高台县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清单

一、政府部门层面

1.新坝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规范;(责任单位:新坝镇政府)

2.三桥湾林场防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责任单位:林草局)

3.县政府对开展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推动、落实不到位,部分部门单位至今未制定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方案,也有部分单位未将方案下发到所属行业企业;(责任单位:园区办、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局)

4.企业主任责任落实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事故风险。(责任单位:应急局、商务局、住建局)

二、企业层面

(一)高台中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应急局

1.安全设施台账不完善;

2.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GB29639-2020版进行修订;

3.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未按指南及导则编制;

4.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培训;

5.未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的管控要素编制“三级”隐患排查清单;

6.未制定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工作实施方案;

7.未严格落实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8.对2020年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验收评估中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

9.未对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停工停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二)中湖盐股份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应急局

1.未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工作实施方案;

2.现场悬挂的企业安全风险告知牌内容不全,辨识不准确,未分级,没有管控措施及管控责任人;

3.制定的岗位风险告知卡内容不准确,风险告知内容与岗位不符;

4.空压机房未张贴风险公告牌;

5.包装车间三楼办公区域用房采用聚苯板材料,耐火等级不达标;

6.临时厨房设置在生产区;

7.卤水池未设置防护栏,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8.消防控制室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控制柜存在故障,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无各种台账资料;

9.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10.天然气热风炉与联合厂房相通;

11.电器线路桥架通过热风炉间;

12.可燃气体报警仪未与消控室联接,且无人值守;

13.消防设施未验收。

(三)甘肃博峰优质牛肉加工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 液氨储罐在停产期间,要严格按照制度定期定时对压缩机进行启动运行;

2.做好液氨制冷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记录;

3.定期对安全阀、压力表、有毒气体报警仪探头进行检测;

4.严格按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要求做好管控工作;

5.厂区内的消防水管网未在应急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6. 液氨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四)高台县西部天地时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单位:商务局)

1.企业未收到主管部门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工作方案,也未制定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工作实施方案;

2.法定代表人周麟、总经理胡靖文、安全管理员赵子国,未经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总经理长期不在岗,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

4. 公司安全管理混乱,职责分工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2020年以来未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6.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2020年以来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GB29639-2020版进行修订且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8.防火巡查记录弄虚作假,消防管理人员责任未落实;  

9.消防控制室内有其它电气线路穿越,台账、资料不齐全、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

10.水泵房控制柜防护等级达不到规范要求,湿式报警阀压力表损坏,未设置排水设施,应急照明灯故障,防火门无标示、封杯不严密

11.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设置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甲级防火门,无防泄漏措施、无通气管,储油量超过规范储存要求;热气溶胶灭火剂过期,感烟探测器设置不符合要求;发电机未接地,排烟管道与总排烟管道相通,未单独设置;柴油发电机周围的空间及上部空间未达到1.5米,柴油机房未设置消防沙;

12.配电室内有地下水涌出,未达到防潮防水的规范要求;第二安全出口与人员密集场所联通,气溶胶灭火器过期,灭火器选型错误,配电柜绝缘橡胶板下使用可燃木板铺设;     

13.三层防火卷帘控制按钮被圈占;

14.三层火锅店后厨电气线路接线混乱,未设置感温或感烟探测器,喷淋头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5.一层美思豪餐厅后厨未设置感温或感烟探测器,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

16.中厅设置易燃可燃物装饰物及摊位。

(五)高台县喜庆烟花爆竹店(责任单位:应急局)

1.店内电器线路未穿管铺设;

2.店内用“小太阳”电热器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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