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4月17日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的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我县2户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公告。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高台县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公告表
序号 | 名称 | 详细地址 | 等别 | 运行状态 | 企业主要 负责人 | 矿石品种 | 监管部门 | 县政府包保责任人 |
1 | 高台县垣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高台县合黎镇 | 四等 | 在用 | 肖 祥 | 萤石尾矿 | 县应急管理局 | 向钧 |
2 | 高台县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高台县合黎山南六公里处 | 五等 | 在用 | 李文孜 | 萤石尾矿 | 县应急管理局 | 向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