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赵克祁遗失坐落于高台县兴隆世纪苑小区1号楼1单元5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各一本(证号:房权证字第4439号、高国用(2000)字第87号,面积:131.95/40.59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赵克祁
坐 落:高台县兴隆世纪苑小区1号楼1单元501室
证 号:房权证字第4439号、高国用(2000)字第87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