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房屋初始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甘肃共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坐落于高台县国税局西侧华瑞嘉苑三号楼一单元501室房屋初始产权证一本(证号:房权证初始字第2015—1956号),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甘肃共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坐 落:高台县国税局西侧华瑞嘉苑3号楼一单元501室
证 号:房屋初始产权证2015—1956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