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改善棚户区居民和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提升县城整体形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结合2022年度城镇化建设项目总体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年底前完成新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北河新村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河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西城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华龙嘉园南侧征收项目、电力局什字征收项目的征收安置和安置房建设任务。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我县城东片区祥和苑、东苑A区、东苑B区、东盛嘉园、景隆花园、新合作花园6个老旧小区,3508户改造任务。
(三)公租房建设。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公租房建设任务。
二、部门责任
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负责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做好各类资金争取及使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县城投公司和甘肃颐馨房地产公司年底前完成往年棚户区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负责公租房建设项目的总体协调和具体落实。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审批,负责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审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及相关资金的争取工作,做好资金监督使用,会同住建部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统筹整合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做好回购公租房资产评估和登记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屋征收工作。
县城投公司: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责任和新建公租房任务。牵头负责和组织各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完成新建南片区、北河新村片区、河沿路片区及其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安置和安置房建设任务。
城关镇及其他有关镇、部门:按照工作职权和项目实施需求,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城镇棚户区居民征收安置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
1.新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由县城投公司具体负责,于2022年5月完成剩余8户拆迁安置补偿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人防工程顺利开工。
2.北河新村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由县城投公司牵头、城关镇及房屋征收办公室配合,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剩余38户居民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北河新村所有安置房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前被征收住户安置房入住。
负责人:※※※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王建辉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丁在彪 县水务局六坝水管所副所长
裴天宏 城关镇人民政府干部
陈世全 县公安局合黎派出所二级警员
方明珠 县林草局工人
3.河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县城投公司牵头、城关镇及房屋征收办公室配合,于2022年8月底完成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建设和被征收住户安置入住。
负责人:※※※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王建辉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长荣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张兴福 城关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殷春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荆立才 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耿 波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于 荣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人
4.西城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巷道镇、县住建局及甘肃颐馨房地产公司配合,于2022年7月完成征收安置补偿。
5.华龙嘉园南侧征收项目。由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配合,于2022年7月完成征收安置补偿。
负责人:袁长荣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利津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寇克海 县红十字会一级主任科员
万青玉 县财政局城关财政所干部
陈 瑾 县住建局干部
张宏斌 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工人
殷晓苗 县湿地局干部
6.前进路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由县住建局牵头,城关镇配合,于2022年5月完成征收安置补偿。
负责人:张永军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成 员:曹 荣 城关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 爱 城关镇人民政府干部
闫 斌 县住建局干部
7.电力局什字征收项目。由城关镇牵头,县住建局配合,于2022年7月完成征收安置补偿。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关镇配合,于2022年4月底开工建设,10月完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紧盯工程进度,要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公租房建设
由县住建局牵头,城关镇、南华镇、新坝镇和县城投公司配合,按照省市要求,采取回购、新建相结合方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负总责,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好各项配套支持政策,研究推进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工作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方位做好支持、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机制,确保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行政审批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