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高台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暨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田睿峰主持。
发布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杨锋通报了2023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解读了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内容及相关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舒志民就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行方面的注意事项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全县公安交警部门以平安高台建设为目标,紧密结合“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认真落实“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道路安全管控,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违法打击整治、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严格落实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措施,坚持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集中通报、挂牌督办“三管齐下”,完成5处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任务,架设红蓝爆闪警示灯45个,提示牌9块,电子提示屏10块,设置“路口哨兵”18处;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强化上门排查、宣传曝光、缉查布控等措施,监销报废机动车238辆,督促检验车辆1642辆、AB类驾驶员审验896人、驾驶员换证173人,重点车辆检验率达到95.91%。定期对驾校、检测站、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围绕国省道、城市和农村道路“三大战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立体化开展路面管控,年内查处酒驾醉驾269起,无证驾驶419起。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共查纠违法停车3200余起、“一盔一带”违法行为12500余起。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道安办实体化运行“1+3+N”模式,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查处“百吨王”87起、超载30%以上违法行为1120余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输入型道路交通事故。常态化组织开展“七进”“一盔一带”“美丽乡村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期间,高台公安交警部门将突出“文明”和“安全”主基调,持续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冬季突出违法行为查处的同时,精心组织策划开展内容丰富、寓教于乐、亮点纷呈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以及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文明出行示范引领、警示曝光等宣传活动,多维发力丰富主题活动载体内涵,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播和谐交通理念,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营造全社会共话交通安全、共享文明交通成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