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清单(第二版)》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局领导会议研究审定,制定农业农村部门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1.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生产、质量、销售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时间:①2025年3月5日至3月20日
②2025年7月4日至7月12日
检查对象:县内农资经营个体工商户(按10%的比例不定向抽取)
发起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队、农技中心)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事项:农药、种子、肥料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药、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质量、生产、销售相关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虚假广告和商标使用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2.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质量生产、销售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30日
检查对象:县内种子生产企业(按100%的比例抽取)
发起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良繁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队)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事项:种子质量和商标使用行为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种子质量、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虚假广告和商标使用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3.对种畜禽质量、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13日
检查对象:县内从事种畜禽品种质量、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业(按100%的比例抽取)
发起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事项: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种畜禽品种质量、生产、销售、使用行为进行行政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检查。
4.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相关单位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8月16日
检查对象:县内从事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主体(按20%的比例不定向抽取)
发起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事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检查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主体进行行政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虚假广告和商标使用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5.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30日
检查对象:县内畜禽屠宰企业(按100%的比例抽取)
发起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生猪屠宰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虚假广告和商标使用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严格依据抽查计划,登录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模块,完善“两库一清单”,抽取检查对象,有序推进落实联合抽查任务,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2.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按照公示时间,将抽查检查结果及依法应当公示的监管信息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运用移动监管APP工具及时录入检查信息,实现“指尖管、掌上查”,及时完善数据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社会公示。未进行结果公示的抽查检查将视为未完成此项工作。
3.经检查发现被检查对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立案处理。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线索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