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关于做好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高市监发【2025】9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监管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研究审定,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牵头1个,配合4个)
(一)对河道采砂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7月—8月
2.检查对象:采砂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高台县水务局
5.配合部门: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6.检查内容:对采砂企业采砂行为和注册登记行为的检查
(二)对社会团体活动行为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6月—7月
2.检查对象:单位或个人
3.抽查比例:50%
4.发起部门:高台县民政局
5.配合部门:高台县水务局
6.检查内容: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三)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7月—9月
2.检查对象: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
3.抽查比例:100%
4.发起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5.配合部门:高台县水务局
6.检查内容: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四)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5月—8月
2.检查对象:建筑施工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配合部门:高台县水务局
6.检查内容: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五)防雷安全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5月—8月
2.检查对象:旅游景区
3.抽查比例:100%
4.发起部门:高台县气象局
5.配合部门:高台县水务局
6.检查内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监管
二.部门内抽查计划
(一)对电子招投标活动、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5月—10月
2.检查对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工程建设单位
3.抽查比例:20%
4.检查内容: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二)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5月—10月
2.检查对象:建设单位、个人
3.抽查比例:20%
4.检查内容: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夯实抽查工作基础。按照《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两库一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2.严格规范实施检查。牵头任务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印发抽查通知组织实施。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3.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做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促进监管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4.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高台县水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