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关于做好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高市监发〔2025〕9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监管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研究审定,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1.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检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科室: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配合部门:县民政局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做好与县民政局的沟通衔接,确定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时间为2025年4-5月。
检查内容: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5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科室: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做好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沟通衔接,确定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时间为2025年7-8月。
检查内容: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5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3.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科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做好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沟通衔接,确定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时间为2025年9-10月。
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领域落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5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工程建筑领域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二、工作要求
1.夯实抽查工作基础。按照《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两库一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2.严格规范实施检查。牵头任务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印发抽查通知组织实施。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3.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做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促进监管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4.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