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关于做好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高市监发【2025】9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监管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研究审定,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牵头1个,配合7个)
(一)对民办学校办事行为的监督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3月—4月
2.检查对象:各级各类学校
3.抽查比例:10%
4.发起部门:县教育局
5.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检查内容: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二)对学校的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9月—10月
2.检查对象:各级中小学
3.抽查比例:10%
4.发起部门:县教育局
5.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检查内容: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三)对宾馆、旅店业的监管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7月—8月
2.检查对象:宾馆旅店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县公安局
5.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检查内容: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情况;按规定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
(四)对养老机构备案、基本规范、服务防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5月—6月
2.检查对象:养老机构
3.抽查比例:100%
4.发起部门:县民政局
5.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6.检查内容: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符合卫生健康相关规定情况。
(五)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9月—11月
2.检查对象: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经营者
3.抽查比例:10%
4.发起部门:县工信和商务局
5.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6.检查内容:卫生健康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情况(六)卫生许可证持证、卫生制度建立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9月—10月
2.检查对象: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抽查
3.抽查比例:10%
4.发起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5.配合部门:县文广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检查内容: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情况;按规定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
(七)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5月—7月
2.检查对象:两定医药机构
3.抽查比例:10%
4.发起部门:县医疗保障局
5.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6检查内容:对医疗机构的运行及其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情况。
(八)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8月—9月
2.检查对象:一般危化品生产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5.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
6检查内容: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夯实抽查工作基础。按照《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两库一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2.严格规范实施检查。牵头部门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印发抽查通知组织实施。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3.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