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有关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
求,按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的《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我县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高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抽查计划》),请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全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确保2025年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70%以上,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双随机总任务的比例达到65%以上,移动监管APP应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双随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各牵头单位要在《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能合尽合”“应联尽联”原则,整合日常监管任务,能合并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统筹制定本部门抽查计划及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和提质扩面增效工作,落实部门间、区域间抽查会商、联动机制,构建双随机监管“内部整合+外部联合”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夯实抽查工作基础。监管对象库、监管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调整充实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要将全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纳入监管对象库,不能搞选择性纳入。要将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监管人员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各发起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两库一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若出现缺失抽查事项的,要尽快向上级行业部门反映,由省级部门添加检查实施清单,市县两级逐级认领后方可实施。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必须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三)严格规范实施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相关事项公示。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开展计划发布前会商机制,积极会同参与部门,按照清单和计划明确的要求,有序推进落实联合抽查任务,切实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
2025年我县共执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57个,其中执行省、市统一制定计划40个,整合各部门上报计划17个。《抽查计划》中所列行使层级为省市县的,原则上由省级或市级牵头部门发起,县级签收计划后制定任务组织实施,行使层级为县级的由相关牵头部门发起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在接到省、市抽查通知后应及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签收计划,完善检查对象标签库和监管人员标签库,添加任务、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生成待检名单,通知被抽取的执法人员按时限开展检查。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模板见附件2),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印发抽查通知组织实施(模板附件3)。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四)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要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做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促进监管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五)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让双随机抽查真正起到强大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积极探索创新,树立示范典型,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随机抽取理念,除特殊行为、重点领域外,各类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项对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确保有监管对象和监管职责的“双随机”事项全覆盖,前期已上报抽查计划但未列入本年度全县跨部门《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由各部门发布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对未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事项,要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信息录入模块中录入对应的行政检查行为,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按照营商环境考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将每季度对各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各部门将本年度抽查计划(模板见附件4)于4月10日前录入到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发布-工作通知和甘肃高台网-政府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和监督检查”模块,并将正式抽查计划盖章扫描件发县市场监管局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高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
附件4:XX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