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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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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1/2025-0004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4-09 11:34:03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关于做好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高市监发【2025】9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监管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研究审定,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牵头3个,配合38个)

(一)计划名称: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1.抽查时间:2025年9-10月

2.检查对象:车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

3.抽查比例:30%

4.发起部门:市场监管局

5.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气象局

6.检查内容:生态环境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局: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公安局: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行政检查;工信和商务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气象局: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二)计划名称: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9-10月

2.检查对象:获证检验检测机构

3.抽查比例:100%

4.发起部门:市场监管局

5.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局

6.检查内容:生态环境局对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三)计划名称: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10-11月

2.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抽查比例:5%

4.发起部门:市场监管局

5.配合部门:工信和商务局

6.检查内容:工信和商务局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行政检查。

二.部门内抽查计划

(一)计划名称: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4-11月

2.检查对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二)计划名称:对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8月

2.检查对象:从事互联网企业广告检查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三)计划名称: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4-9月

2.检查对象: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四)计划名称: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4-9月

2.检查对象: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五)计划名称: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4-9月

2.检查对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计划名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1.抽查时间:2025年7-9月

2.检查对象:从事能源计量活动的用能单位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七)计划名称: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5年8-10月

2.检查对象:商标代理机构

3.抽查比例:30%

4.检查内容: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夯实抽查工作基础。按照《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两库一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2.严格规范实施检查。牵头任务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印发抽查通知组织实施。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抽查任务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可不入企检查。

3.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做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促进监管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4.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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