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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实施“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生产、质量、销售进行抽查检查”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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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5-0016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生成日期
2025-03-04 12:00:00
是否有效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发起部门)、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配合部门)相关股室、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台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高市监发〔2025〕9号)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度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生产、质量、销售进行抽查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统一部署、统一任务、统一行动,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抽查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3月5日至3月20日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比例

县内农资经营个体工商户(按10%的比例不定向抽取)

三、抽查方式

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查对象与执法人员配对随机抽取。

四、检查内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药、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质量、生产、销售相关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虚假广告和商标使用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五、结果运用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按照公示时间,将抽查检查结果及依法应当公示的监管信息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社会公示。未进行结果公示的抽查检查将视为未完成此项工作。

2.经检查发现被检查对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立案处理。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线索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严密组织,认真落实抽查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务必精心组织,把握工作进度,于3月20日前全面完成检查任务。检查前,执法人员需事先下载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监管APP并登录执法人员账号,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确保抽查记录内容与后续公示信息相一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或移交线索并做好相关记录。

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观念,检查情况及时通过移动APP录入并经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后提交检查结果,涉企检查对象直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非市场主体须在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通过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进行公示,确保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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