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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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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9/2024-00026
文号
高城管发〔2024〕1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4-23 10:10:51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审核双随机监管机制,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形成联合惩戒合力,根据高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单位工作情况确定。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已录入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取得合法证照的企业。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从已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2-4名执法人员组成。抽出的执法人员在抽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三、抽查内容

依照我局权责清单确定的法定监管事项,对县城区企业、个体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和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抽查,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四、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根据单位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除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有明确规定外,对于一般事项随机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一次不得少于市场主体名录总数的30%,频次不得少于1次/季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或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等情形的,经局领导批准后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抽查方式

根据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监管对象开展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采取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和书面核查等方式进行,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抽查内容及要求要清晰、明确、具体。对业务范围广、情况复杂的监管对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六、抽查结果运用

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机制,增强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效性。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在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抽查发现的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和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有效震慑力,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探索建立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违法行为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执法中队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加强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合理配置、统筹使用监管执法资源,完善监管档案管理,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股(室)、执法中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局分管领导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督促及时完善“四库一清单”资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股(室)、执法中队要充分利用QQ、微信、单位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及时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附件:1.高台县“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2.高台县“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计表

         附件2:高台县“互联网 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计表.xls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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