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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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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4-00252
文号
高人社发〔2024〕78 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4-22 09:46:21
是否有效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监管到位,现将我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

(一)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二)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三)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

(四)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

(五)劳动用工监管。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一)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1.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结合省、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从2024年4月开始至2024年6月结束。

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结合省、市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冬季专项行动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从2024年5月开始至2024年10月结束。

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领域落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工程建筑领域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0%。

3.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检查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结合省、市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专项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从2024年5月开始至2024年8月结束。

检查内容: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1.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科室: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做好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联系,确定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从2024年5月开始至2024年7月30日结束。

检查内容: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检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科室: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做好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联系,确定时间进行实地检查,录入抽查结果,从2024年6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

检查内容: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抽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信息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年度计划,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从严执行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提高监管成效。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从日常工作抓起,做到检查随机抽取,结果及时录入,确保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各执法人员需下载移动监管APP,执法过程中实时运用移动监管APP录入检查结果,掌上执法率9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90%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联合抽查任务原则要求于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三要注重结果运用。要加强双随机业务培训,提升随机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和系统操作水平。要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注重日常工作资料积累,确保书面资料和网络平台信息相印证,力求各项工作有迹可循。要确保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并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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