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检查对象的差异化因素,经局领导会议研究审定,特制定自然资源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部门内抽查计划(3次)
(一)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3日
2.检查对象:县内已办理探矿许可证企业、采矿许可证企业(按10%的比例抽取)
3.责任单位:矿管股、城关自然资源所、黑泉自然资源所、南华自然资源所、新坝自然资源所、
4.检查内容:对抽查的矿山开展实地核查,全面核查矿权人公示信息情况。
(二)对地质勘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6日
2.检查对象:县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企业或者地质勘查单位法人(按10%的比例抽取)
3.责任单位:矿管股、城关自然资源所、黑泉自然资源所、南华自然资源所、新坝自然资源所
4.检查内容:负责对地质勘查活动行政检查。
(三)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的行政检查、对测绘成果质量的行政检查
1.抽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2.检查对象:县从事测绘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按10%的比例抽取)
3.责任单位:县测绘服务中心、地理信息科技服务中心
4.检查内容:检查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的测绘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 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严格依据抽查计划,按照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登录甘肃省“互联网+监 管”平台“双随机、 一公开”模块,有序推进落实抽查任务,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2.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按照公示时间,将抽查检查结果及依法应当公示的监管信息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运用移动监管 APP 工具及时录入检查信息,实现“指尖管、 掌上查”,及时完善数据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社会公示。未进行结果公示的抽查检查将视为未完成此项工作。
3.经检查发现被检查对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立案处理。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线索交由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