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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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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3-00271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3〕10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16:22:01
是否有效

“关于加大北山土地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台县北山荒滩南靠天合公路,北依合黎山,自合黎镇五一村到罗城镇天城村东西约70公里,现已建成畜禽养殖、牧、草林果种植等多家企业。长期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审批管理办法》(甘资规发〔2020〕2号),制定出台了《高台县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高政发〔2017〕60号)和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最低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国有未利用地的开发和管理。同时,在农用地开发审批上,积极主动征求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部门监管的职能作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设施农用地备案中认真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按照《高台县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六园、一廊、四带”养殖示范区建设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水资源、道路、防洪等诸多基础设施的制约,尤其是北山荒滩一带普遍存在用地无序开发过度,水资源严重匮乏,道路、防洪等基础设施薄弱,土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部门,一是以《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指导,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制定《高台县北山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规划》,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水定地,以水定植,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有序有度开发利用,使其充分发挥生产潜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二是修改完善《高台县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2013—2016)》,紧紧围绕牧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抓项目、强龙头,稳基地、拓市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快道路、防洪等基础设施建设。


联系人:蔺述祥    联系电话:0936-6621383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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