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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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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3-00268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3〕9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16:11:11
是否有效

“关于加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争取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李克强总理在甘肃考察时对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提出的要求,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共涉及六大类搬迁范围【地质灾害威胁区搬迁、地震灾害危险区搬迁、河湖管理范围保护区搬迁、生态敏感区搬迁、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搬迁】,经相关部门核查,我县主要涉及地质灾害威胁区搬迁和地震灾害危险区搬迁。

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生态地灾搬迁任务433户(其中:2022年天城村因灾新增97户、2023年336户),搬迁类型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方面:根据甘肃省1:50000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调查结果,我县隐患点主要分布在罗城、合黎、新坝(黑泉镇无地质灾害隐患点),所以黑泉镇无法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震灾害避险搬迁方面:省地震局认定标准是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我县罗城镇、黑泉镇为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其余乡镇均为8度设防区,黑泉镇无法实施地震灾害避险搬迁。

下一步,县搬迁办将会同县地震局持续与省、市地震部门沟通衔接,若省地震局一旦将地震灾害避险搬迁认定标准放宽到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县搬迁办将积极争取搬迁指标,优先将黑泉镇搬迁群众纳入搬迁范围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实施生态地灾搬迁项目。


联系人:盛吉鹏     联系电话:0936-6622307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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