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高台县审计局是县政府管理全县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83年12月。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3.向县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对乡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民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8.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市审计局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9.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10.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1.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12.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13.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14.稽查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15.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16.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财政局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负 责 人:蔺吉斌
二、内设机构
高台县审计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审理室、财政金融审计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财务等工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职责。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财政局办公楼21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负 责 人:蔺耀雷
2.综合审理室: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督办,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审计项目审理、审计质量检查、审计工作统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审计业务工作管理及考核、内部审计指导与监督、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有关事项等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财政局办公楼21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负 责 人:王登山
3.财政金融审计室: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按照省审计厅授权,承担县内国有金融机构及地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财政局办公楼21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负 责 人:杜燕
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承担国家及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建设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承担对本县国有资产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计工作;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审计调查;承担稽查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职责。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财政局办公楼21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负 责 人:孙吉宪
5.经济责任审计室:承担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职责,对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审计调查。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财政局办公楼21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负 责 人: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