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负责拟定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五年”
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考评考核。负责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
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
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配合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涉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九)负责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司法局3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34353
负 责 人:郑尚勇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重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考勤、行政档案、后勤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及机关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考察考核、保密、统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司法局31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96
负 责 人:周鹏超
2.依法治县秘书股
负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单位)依法治理、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负责拟定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五年”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司法局3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34671
负 责 人:姜鸿阳
3.行政执法监督股
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负责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负责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司法局10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34359
负 责 人:张华
4.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组织指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具体事项;负责指导协调管理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业务开展;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与省市“12348”法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的衔接及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司法局1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0148
负 责 人:于学毅
5.基层股(安置帮教工作股)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落实;负责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全面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加强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的落实,承担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安置、衔接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管理镇、村调委会、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处理疑难复杂纠纷,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负责指导全县公证工作;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负责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县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司法局1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34357
负 责 人:叶鹏
6.社区矫正工作股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司法局1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34357
负 责 人: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