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水利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水务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水利管理和农业灌溉管理,对全县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进行统筹调配和保障。
(三)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县内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地表水、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及水费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利项目前期管理,骨干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调度运行及维修养护工作,全县中小型水电站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利综合改革工作和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水行政执法监察,对全县涉水违法事件及水事纠纷进行查处和调处;负责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及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涉水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人饮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验、等级评定和验收,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质量争议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及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解放南路11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32
负 责 人:侯海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干部队伍建设、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综治、文秘档案、保卫后勤、信息宣传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解放南路111号,水务局办公大楼二楼南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32
负 责 人:李韬
(二)规划建设监督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及开工备案,水利工程设计报告审批(500万元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签,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协调做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解放南路111号,水务局办公大楼三楼北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7131
负 责 人:杨洪文
(三)水利运行管理股。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利管理、水政监察执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全县水利灌溉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黑河水量调度及全县水利工程调度等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各类水利预案、水库调度计划等审查批复及监督实施,全县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涉水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涉水行政许可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解放南路111号,水务局办公大楼三楼南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7122,0936-6627178
负 责 人:邢宏统
(四)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财务、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水利系统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全县水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水利项目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利建设资金筹集,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及实施工作;承担全系统财务审计检查,全系统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解放南路111号,水务局办公大楼二楼北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7111
负 责 人:许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