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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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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2/2019-00049
文号
关键词
负责;协调;全县粮食;工作;重大问题;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职责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9-27 10:16:00
是否有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令,拟定相关的地方性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 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核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并监控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各类项目;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 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担保的国外贷款建设项目的组织评估、论证、申报管理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竣工初验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 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街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 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县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负责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全县科技、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县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完善和落实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实现全县粮食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制定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物流体系和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年审和全县粮食统计工作;监管县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

(十二)负责协调全县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十四)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价格和收费决策听证、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协调和仲裁价格争议。

(十五)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十六)负责物资储备工作。

(十七)负责能源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十八)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

(十九)承担节能监察职责。

(二十)承担招商引资职责。

(二十一)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32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98175

负 责 人:邢宗雄

二、内设机构

县发展改革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 日常事务、财务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32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6861

负 责 人:闫  鑫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负责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开展经济形式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提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筹备全县经济运行联席会议;承办需报县政府审批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评估;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实施节能降耗、生态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承办价格认定评估工作;承办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颁发、年审和日常管理工作及国家和省、市、县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落实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32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98173

负 责 人:张雄道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提出项目的前期储备及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掌握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进展情况;统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办林业水牧、生态环保、以工代赈、精准扶贫、社会事业、工业和信息化、新能源、交通项目、城建及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十大生态产业项目的备案、审批、核准、申报职责;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计划、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31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98171

负 责 人:陈德贤

(四)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全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落实省、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县政策性粮油收储、轮换、投放和验收等工作,管理省县级储备粮油和各类应急救灾物资;提出全县发展新能源的具体措施和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布局,抓好能源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协调全县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4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97796

负 责 人:丁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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