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政策意见建议的函》的文件精神,院长高度重视,和基层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及患者做了广泛的沟通交流,结合我院辖区实际,现将意见建议做如下汇报:
医疗保障政策应该向第一级医疗机构较大倾斜。
为更好的落实患者就医先到卫生院,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疗改革倡导,及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结合我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偏弱的特点,要增强一级医疗机构竞争力,提高一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必须在医保政策上对基层有较大倾斜,并对医疗机构服务进行持续监督及能力提升,才能达到医改初心,并对我县医保基金使用产生持久而长远的正向反馈。我院提出的意见为: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区域内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200元降低至100元。
2、报销比例应调整为90%,并提高一级医疗机构全年医保基金使用总预算。
以上意见和建议,是经我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及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出的几点建议,希望县医疗保障局能够给予考虑。
高台县骆驼城镇卫生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