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甘政办发〔2022〕74号)《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3〕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起草了《张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现将《办法(送审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邮寄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中央商务广场东侧张掖市司法局(区法院)立法科王琳收,邮政编码:734000。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二、电子邮件:zysflf@163.com
三、联系电话:0936-5992793
张掖市司法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