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全面践行“林长制”,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夯实绿色发展责任,举生态旗走绿色路,为全面建设“绿色生态家园”,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聚焦主体责任,划出“硬杠杆”。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建立县级、镇级党政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以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主体的“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草管员)”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聚焦生态赋能,增绿“强底色”。把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河西走廊生态保护与修复、退耕还林补植和农田林网修复及镇村居民点绿化等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林长制的重要抓手,年内完成造林45650亩,栽植各类苗木65万余株。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各村做好新植苗木的灌溉浇水、病虫害监测防治等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不断加大巡查管护力度,真正做到栽一片、活一片、绿一片。
聚焦日常管理,织密“监督网”。严格按照县、镇级总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镇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2次的运行机制,对林区内发现放牧、上坟烧纸、乱堆乱倒等行为坚决制止,针对巡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属地包干认领的方式,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过程,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聚焦舆论引导,拓展“宣传链”。通过微信公众号、灵秀高台、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子屏等“互联网+”宣传媒介,线上线下结合,常态化开展护林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杜绝乱堆乱放、乱采乱伐、违规用火等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同时,设立林长制公示牌174块,标明林长职责、管护区域、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造林护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