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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对高台县16户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验收工作

来源: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毛明彪 发布时间:2021-01-0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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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全面打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胜战”,按照全市重点示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决战年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1月4日至5日,市安委办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评估验收组,邀请安全生产相关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现场提问等方式,先后对我县甘肃清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乐连锁超市高台滨河丽景店、高台宏源矿业有限公司、中湖盐股份有限公司等16户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进行了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小组坚持严格评估的原则,以严格的标准、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作风认真做好评估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张掖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为标尺,对标对表、逐户评估定级,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不同评估验收对象的实际情况;坚持深入一线的原则,以现场检查为主,对评估验收企业的设备设施、危险作业场所、安全通道、警示标志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危险岗位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现场检查,注重在生产一线识别工作成效,检验创建成果,以检查促整改、保提升。

评估验收组要求,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针对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行业主抓”的责任,加压加劲,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评估验收组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反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建议,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整治“五落实五到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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