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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高台县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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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新一轮退耕还林保存现状,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兑付进度,根据相关要求,县林草局于2024年9月联合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对全县2016年度、2018年度实施的32824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县级检查验收。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资金317.82万元,其中: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160.56万元,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157.26万元。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惠民财政补贴县级直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9〕65号)文件要求,请按照检查验收结果认真核对补助资金各类信息,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上传至惠民财政“一卡通”系统提交审核,按政策要求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户。

一、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资金

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面积16056亩,补助标准为100元/亩/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60.56万元,补助期为2024年。根据验收结果,合格面积为7762.7亩,实际兑付77.627万元,暂扣补助资金82.933万元。

二、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资金

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面积15726亩,补助标准为100元/亩/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57.26万元,补助期为2024年。根据验收结果,合格面积为10540.6亩,实际兑付105.406万元,暂扣补助资金51.854万元。

三、补兑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暂扣补助资金

2023年县级检查验收不合格面积10545.7亩,经2024年补植补造,验收合格面积3464.1亩,需补兑2023年暂扣延长期补助资金34.641万元。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24年县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面积,请相关镇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退耕还林抚育管理,认真做好补植补造,待补植验收合格后补兑暂扣补助资金。


附件:1.兑付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2024年)补助资金汇总表.doc

      2.兑付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2024年)补助资金汇总表.doc

      3.补兑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2023年)暂扣补助资金汇总表.doc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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