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的结果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我县评定区域风险等级为一般区域,现将2024年上半年高台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品种风险等级进行公示。
附件:2024年上半年高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主体信息表.xls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