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领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高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遴选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高台县农村经营指导站
四、项目内容
玉米(制种玉米)、小麦“耕、种、防、收”等环节托管服务
五、申报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登记证书、银行账户等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中注明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或“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等资质;挂牌经营,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部门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3年以上,被认定为示范性的农机合作社或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
(二)服务能力条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人员证照齐全;农业机械必须能够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服务合同、项目管理档案等资料。配备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掌握农服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达100%。
(三)社会信誉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反映良好,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四)出具承诺书。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必须向申报部门出具承诺书,接受全面监管。
六、其他事项
(一)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项目申报遴选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6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主体持申报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至县农业农村局113室(农经站)进行初审,原件核对后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向烨明 联系方式:0936—6621639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