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我承诺制度,督促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组织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通过食品经营单位自主申报、执法人员现场评审后,我局遴选了12家“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及消费者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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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示范企业名单.xlsx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