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资金集聚规模效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乡村振兴局长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以总体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完成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授权,应整尽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实质性整合的要求,应整尽整。整合资金由乡村振兴部门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纳入整合方案的项目,由乡村振兴等项目主管部门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实施计划,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把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乡村建设示范行动,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薄弱强化什么”的原则,加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使用整合资金,确保发挥综合效益。
(四)深化整合,提高质量。切实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五)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年度目标任务
2023年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聚合各级资金和力量,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争创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镇1个、示范村4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示范引领乡村建设向全域拓展提升。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力度,确保整合资金的60%以上用于产业类项目。持续调优种养结构,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农户发展制种、蔬菜、劳务等产业和庭院养殖,稳步提升脱贫户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力争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省上下达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年度整合资金规模要求,2023年我县应统筹整合资金3600.81万元,计划整合资金3118万元,具体资金来源为:
1.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9万元;
2.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330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279万元。
五、建设任务
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118万元,结合年度脱贫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要求,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帮扶三个方面。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农业产业发展项目4项,安排资金1889万元。
1.农产品加工储藏项目资金469万元。南华镇辣椒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79万元;巷道镇正远村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黑泉镇定平村农产品加工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2.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716万元。罗城镇罗城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骆驼城镇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46万元;巷道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巷道镇红联村高标准日光温室打建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巷道镇促进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9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3.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689万元。新坝镇红沙河村紫花草产业发展蓄水塘坝修建项目,安排资金560万元;骆驼城镇永胜村玉米制种基地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南华镇蔬菜产业园区田间道路维修项目,安排资金39万元;巷道镇巷道村蔬菜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责 任 人:李多军、侯 海
4.农业技术培训项目资金15万元。围绕种植养殖等技能需求,培训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100人次;安排资金1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项,安排资金1062万元。
1.农村生产生活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05万元。罗城镇铺设生产生活道路27.5公里【河西村5.6公里、花墙子村8.5公里、红山村10公里、侯庄村3.4公里】,安排资金10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2.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222万元。南华镇明永村、义和村渠道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宣化镇宣化村新开渠渠道维修项目,安排资金57万元;罗城镇红山村阴沟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3.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30万元。新坝镇照二村建设高标准玉米制种基地1802亩,其中平整土地1802亩、铺设地埋管道16.2公里、配备滴灌设施,安排资金33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4.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405万元。巷道镇小寺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巷道镇东湾村1-4社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新坝镇西大村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宣化镇宣化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安排资金8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李多军
(三)就业帮扶项目3项,安排资金167万元。
1.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项目资金9万元。对跨省转移就业的150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安排600元交通补助,安排资金9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刘权
2.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15万元。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甘肃籍的50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安排资金1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刘权
3.公益岗位补贴项目资金143万元。全县开发32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其中82名爱心理发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和156名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安排资金14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刘权
六、责任分工
1.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和项目库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跟踪检查、绩效管理、验收评价。
2.县财政局。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统筹整合资金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3.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
4.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编制,做好项目实施、项目监管、竣工验收,负责行业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5.镇政府。负责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6.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镇、各部门单位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衔接解决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附件:1.高台县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
2.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3.2023年甘肃省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测算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