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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严格落实早市、夜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1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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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市、夜市各经营户、消费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早市、夜市经营场所安全、有序,根据近期疫情发展形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措施,请各经营户和消费者严格落实,现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早市经营户需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早市经营户入市经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严格实行“三天两核酸”的核酸检测要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实时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由城管执法人员检查登记,未达到核酸检测要求的责令退市;

3.早市经营户应自觉督促、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勿逗留;

4.早市退市时间调整为早上10时。

5.早市经营户应维持早市经营秩序,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二、夜市经营户需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夜市经营户入市经营时必须落实“一米线”距离,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严格实行“三天两核酸”的核酸检测要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实时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由城管执法人员检查登记,未达到核酸检测要求的停业整改;

3.夜市经营户应自觉督促、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实行先扫码后消费;

4.夜市经营户应维持夜市经营秩序,不乱泼乱倒、乱扔垃圾。

三、早市、夜市消费者需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早市、夜市消费者入场消费时,必须主动扫码,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消费者消费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消费完毕后立即离场,不得逗留、喧哗。

四、违反本通告的处理措施

凡不遵守早市、夜市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户和消费者,由县城管执法局责令立即退出经营场地,拒不配合或扰乱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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