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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明权《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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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台县城关镇人民西路69号国税局家属2号楼4单元5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高房产私字第2149号,面积为:6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明权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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