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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实施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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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决定对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准立项的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北片、中片、南片)面向社会招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高台县人民政府全权委托高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事项。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北片、中片、南片)。

2、项目规模及内容

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北片、中片、南片)建设总规模15233.25亩,新增耕地13810.65亩,总投资9049.43万元。其中: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北片)建设规模4671亩,新增耕地4183.05亩,投资4443.3万元;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中片)建设规模5482.2亩,新增耕地5027.7亩,投资2417.33万元;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南片)建设规模5080.05亩,新增耕地4599.9亩,投资2188.8万元。

每个项目主要涉及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四项。

3、项目工期及相关要求

项目工期:从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计算,在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实施并通过验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社会投资人按已批准立项的设计内容承担本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验收入库和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后,社会投资人将持有的全部项目资产向高台县自然资源局或其指定主体移交完毕。

三、招商模式

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通过对报名人资格条件审核和招商项目收益分成谈判后确定投资人,并按相关法律及规定与投资人签订合同。

四、投资人资格条件

1、投资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业务,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资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信贷能力,投资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有效资金时点证明(出具时间为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商文件递交之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要求投资人社会信誉好,履约情况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选。

五、报名及递交招商文件要求

1、报名及递交招商文件时间:

2022年 1 月 6 日至2022年 1 月 16 日。

2、招商文件的主要内容

①企业的基本概况

②工作实施方案

③奖补标准的报价

3、递交招商文件时以下资料须提交

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全套复印件。

②法人委托人凭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全套复印件。

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④资产及信誉证明材料。

⑤企业基本结算账户。

⑥近三年公司业绩证明。

4、招商文件的递交

①地点: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自然资源局410办公室

②联系电话:13309364922、18993611801、15103931661 

六、投资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投资人,符合招商条件的投资人在二家(含)以上时,根据投资人对本项目投资回报条件和投资人的综合实力确定合作对象,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七、本公告于2022年1月6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张掖日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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