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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仟元《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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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台县城关镇东环路原巷道乡经委楼北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高房产私字第0909号,面积:81.3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仟元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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