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高台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0名。招聘计划人数根据报名情况按比例确定,具体招聘名额在考试前进行公布。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高台县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财政供养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简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话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名人员须填写《高台县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5)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报考单位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以下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经报考单位审核、审批后方可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共6天。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考生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四)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3日内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并确认缴费结果。2021年11月29日18:00前未缴费的,视其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人数。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收集审核考生档案、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试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规定情况下开展工作。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点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不佩戴口罩者、体温超过37.3℃发热者和健康码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报名点。考试当日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 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 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6621726(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
附件1:高台县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2:高台县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ls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