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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鹏《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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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台县骆驼城镇骆驼城村国有农用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甘(2019)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169号,面积:50亩,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鹏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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