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依法被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我局现委托甘肃东方民富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单位公示的信息(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及其他依法要求公示的信息进行核查,请你单位配合接受核查(被抽查市场主体应提供营业执照、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如不配合核查,我局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36-5997698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