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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倡议书

来源: 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4-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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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消费者和各市场主体:

大家好!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离不开塑料制品,截至2019年,我国塑料袋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据统计,我国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其中仅用于买菜的塑料袋就达10亿个,但塑料袋的降解时间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如果长年累月这样下去,我们的生态环境将会面临严峻考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底线”。为了减少我们居住环境的污染,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现向全县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发出以下倡议:

1.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积极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养成绿色、环保、文明、健康消费新观念,倡导和影响身边人拒绝使用和远离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主动携带和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2.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及无厂名厂址等中文标示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且强度及耐侯性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

3.商场、超市、药店、集贸市场等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及无厂名厂址等中文标示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大型商超和集贸市场推广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逐步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或环保布袋。

4.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及无厂名厂址等中文标示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5.宾馆酒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及无厂名厂址等中文标示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打赢塑料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您的力量,请大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培育绿色消费习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环保理念,以实际行动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实施,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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