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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高台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4-0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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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做到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法治政府责任体系逐步健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规定,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审定印发《2020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14项,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注重压实责任。召开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绩效考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三是强化推动落实。制定了《2020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细化梳理具体任务151项,年底结合全县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同时,根据省、市要求,积极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做好对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各镇、各部门自查问题21个,细化整改措施27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强化普法教育,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认真落实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学法15次,示范带动各镇、各部门单位主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采取中心组学法、专题讲座、法治宣讲、观看视频、研讨交流、任前法律考试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共举办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培训10场次,培训公职人员1200多人次。二是注重城乡居民多样化普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等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普法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深入校园、企业、宗教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58场次。在“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利用乡村大舞台、赶集日,先后组织送法进万家60多次、送法下乡82次、法律进社区18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印发单行本等学习资料3万余册,向全社会推送学法用法短信5万余条。三是突出典型效应抓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结合群众法律需求,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单位及时开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媒体传播等活动,编印发放典型案例读本3.4万多册、举办广播电视法治讲座46期,设立专栏90多个,推送典型案例1100多例,我县4篇公证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持续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案例宣传,开展宪法宣誓12次。

(三)坚持科学规范,政府行政决策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了《高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高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高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做到了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高台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县政府连续三届聘请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经济发展、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年内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议12次、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议6次,审查县政府签订的各种合同和法律文书11份,提出有质量的法律意见建议34条。全县党政机关、村(社区)持续落实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了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切实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集体民主讨论决策等制度,切实构建了“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管,一把手不直管而强监管”的基本权利运行机制。对城市道路修建、重点项目引进等事关公共利益或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外出学习考察、制定预选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广泛听取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通过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公开报道,让社会公众知晓,切实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年来,组织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肉品质量安全、生猪私屠滥宰、农产品药物残留、小作坊加工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35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4份,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起,集中销毁不合格食品500余件;开展特殊药品、冷藏冷冻药品、疫苗等专项检查,查处涉药涉械违法违规案件3起,收缴罚没款12.3万元;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查处,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6起,案值4.87万元,罚没款16万元。加强密集场所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排查治理,检查生产使用单位76家,排查安全隐患34处。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全县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网上考试等工作,止目前,全县有行政执法主体51个,行政执法人员1177名。组织开展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3卷,向市上推荐优质案卷4卷。认真做好“信用中国(甘肃)”信息公示工作,年内公开执法主体、执法流程、裁量标准、执法决定等信息2万多条,其中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5788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00余份。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制定印发了《高台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高台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标准格式文书》,促进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管理。年内修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严格执行“两审一签发”程序(即先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再由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后由政府领导签发),严把备案关,确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持续深化改革,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一网通办”等改革任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探索实施“政银便民通”业务,大力提升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比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的服务效能,新登记非公经济市场主体1308户,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10626户,归集涉企信息3.3万条。二是大力推行清单化管理。先后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责任等清单,为政府部门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制度保障。全县38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公布行政权力事项4428项、政务服务事项1090项、责任事项29350项、追责情形39332项,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709项、“不来即享”事项286项。

三是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制定了《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和《高台县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分两批审核公布20个单位59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在高台门户网和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年内办理告知承诺制便民服务事项1823项,累计减少证明材料3165份,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六)拓宽法治渠道,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和培育枫桥式调解组织、调解员,在“一庭三所联动”“四级七天”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广“5+X”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模式。补充完善县矛盾调解中心、婚姻家庭、水事纠纷等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个,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58件,调解成功率99.6%。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集中审理制度,对于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议决会,议决结果作为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重要参考,提高了办案质量。年内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办结7件,其中撤销3件、维持3件、终止1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年内,组织办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出庭应诉。三是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印发了《高台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成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154个,构建起县有中心、镇有站、村(社区)有室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信访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5件、诉讼代理案件737件、公证事项48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望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镇、部门单位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投入的精力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还不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镇、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能力仍需提高,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持续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是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启动“八五”普法,研究制定《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21-2025年)》,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工作督导、评议考核、会商研讨、跟踪评估等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等制度,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互联网+培训”等形式,强化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注重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必要性论证,最大限度体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在制定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处理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切实加大纠错力度。同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实现动态长效管理。进一步简化项目投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环节和流程,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团队化帮办代办服务。持续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减证便民措施,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是着力提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平。按照省、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继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流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配齐配强审核人员,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水平。

五是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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