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镇始终坚持把“四级七天”调解法和“一心两员三所+”多元解纷制融合实施,做到“小事不出村、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该镇矛盾纠纷化解率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逐渐提高,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乡邻之间打官司,总觉得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本以为只能上法庭才能解决的宅基地纠纷,但在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调解下,在镇上就轻轻松松解决了!”上庄村村民石老汉拿着刚签好的调解协议书感慨道。他遇到的纠纷,正是宣化镇将“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法与“一心两员三所+”深度融合后成功化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宣化镇综治中心深入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借助“民情快递单”,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通过梳理归类、案例分享、信息共享、任务分工“分拣”调处,同时,不定期组织召开“三所联席会”,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派出所按照基层治安管理权限,对涉警纠纷或可能升级的矛盾进行干预,司法所依托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职能,对所遇到的纠纷进行调处化解,法庭法官则发挥专业优势为复杂纠纷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在“三所”各司其职,协同调处下,针对土地流转、托管、合同纠纷等高频矛盾,创新推出“法治体检”服务,提前介入指导村委会制定制式合同和规范化处置流程,预防了因机制不健全、合同不规范导致后续产生矛盾。
“四级调解体系既保留了传统调解的柔性优势,又通过制度化设计注入刚性约束,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就像接力赛跑一样环环相扣。”宣化镇政法委员许丹说。
该镇还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邀请相关站所、村“两委”、“三官一师”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治安户长、人民陪审员、村民代表、乡贤能人、五老人员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多元参与、多点联动、多线融合的调解模式,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增强了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200件,其中90%以上的矛盾在村级层面有效化解,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