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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多举措加强公路项目 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来源:高台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陈玉章 发布时间:2022-09-3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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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十四五”期间我县公路项目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了加强我县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办法,着力构建实施标准更加科学、操作程序更加规范、过程控制更加精准、结果考核更加严格的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夯实监管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系统谋划行业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建设市场、质量安全督查,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从业行为进行信用管理,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定期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县质监站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抽查和巡查等方式,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进行督办与核查销号。积极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落实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确保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转正常。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建立覆盖全部工作、岗位、过程的责任制网络,把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依法依规选择工程承发包方式,合理划分标段,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参建单位,将项目法人从业行为纳入信用管理进行考核评价。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创新施工工艺,积极开展施工企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管控方面的作用,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确保一线人员熟知岗位,保证将岗位操作程序、质量要求、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明确交底到每个人。全面落实工程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动态达标。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项目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失信主体信用监管,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失信提示、限期整改、警示约谈等手段进行监管;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警示约谈、失信信息社会公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直接将失信主体的信用等级定为D级,并将失信信息定向推送到地方政府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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