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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阳光低保”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张艳玲 发布时间:2021-04-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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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台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逐步实现“对象认定精准化、业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程序透明化、资金发放社会化”的阳光操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广泛宣传营氛围。精心推出惠民政策“一点通”二维码,实现所办事项政策规定、受理时限、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一扫便知、一点就通”的便捷服务;印刷政策宣传海报5000余份,及时分发张贴到县、镇、村服务大厅、村务公开栏、银行网点等群众集中性办事场地,不断提升群众对民政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严格程序抓落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居)评议、镇审核”的民主评审制度,及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上报镇政府,为下一步审核提供参考,确保低保申请审核在阳光下运行。

动态管理提质效。落实监测预警机制,联合民政、扶贫、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对农村低保信息进行定期核对,认真核实受助对象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车辆信息、财政供养等信息,严把审核关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一、二类占比达到68.33%,覆盖面达到6.3%。

档案管理促规范。严格按照低保档案标准,对低保对象申请书、户口本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申请人照片、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表、类别调整(人员增减调整表)、动态管理登记表、其他应当入档的佐证材料等进行规范整理建档,真正做到了低保档案规范化、有序化。

强化监督优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低保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并实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全面排查关系保、人情保、亲情保等问题。面向社会公布举报专线(6621085)和网络监督信箱(gtxmzj123@163.com)对在低保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及时坚决予以处理,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一季度,全县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349户2352人,发放资金339.8万元;纳入农村低保对象3254户7099人,发放资金56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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