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政务访谈

守护安全底线,共促消费公平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3-14 11∶54
字体:【 打印

访谈时间:2022年3月14日

访谈嘉宾: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思松

访谈主题:守护安全底线,共促消费公平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思松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期在线访谈节目。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思松同志就消费维权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赵局长,您好。

赵思松: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主持人:消费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赵局长,请您谈谈去年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赵思松:去年以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始终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质量为根本,持续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为目标,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全过程全链条消费保护,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消费维权渠道持续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依托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消费纠纷受理调解机制,确保消费纠纷调解及时有效,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2021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51件,调处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二是消费维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以城乡接合部、农村消费市场作为整治重点,围绕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对抽检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倒逼商品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全县消费环境持续向好。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粮食市场秩序整治、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电信诈骗类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塑料污染治理、“护苗助老”专项行动等各类市场专项整治23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56起,罚没款63.2万元。三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坚守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多渠道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突出“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食品、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从食用农产品、食品加工、流通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开展日常巡查4455余次,网上巡查12270户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565批次,食品快速检测8178批次,对12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强化专项整治,药品安全保障防线更加牢固。先后组织开展了特殊药品、含兴奋剂药品、药品流通环节、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植入性医疗器械、民营医疗机构等专项整治。完成药品抽样75批次、快速检测14批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6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64人(次)。落实安全责任,全县特种设备平稳运行。召开重点单位安全约谈会议,围绕重点时间段,对全县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盐池、南华工业园企业以及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6家,特种设备1416台件,排查出安全隐患60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份。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电动车、消防产品、化肥地膜、塑料制品、燃煤、防疫用品、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检46批次,查处销售伪造质量标志电线电缆违法案件2起、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案件4起。强化计量管理。持续做好计量标准器具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共检定计量器具6014台(件)。四是强化信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处理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机制。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店)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突出特色,增加承诺内容,落实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等制度。2021年共培育“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单位(店)15户,承诺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单位8户。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强化结果运用,对失信企业在荣誉评选、项目审批等予以限制,发挥信用作用,倒逼经营者致力于诚信经营和提升服务质量。去年以来共归集各类信息3.4万条。

主持人:赵局长,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围绕这一主题,我县市场监管局和消协在“315”活动期间将组织安排那些活动?

赵思松: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近年来,很多消费领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且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消费者权益的守护,离不开购物、服务、售后、追偿各个环节一次次的“确权”。基于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

“共促消费公平”,是一个以“共建共治”达致“共享”的过程,这就需要各职能部门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 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摆脱过度差异化和歧视等带来的消费不公,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共促消费公平”具有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三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中央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规划明确要保障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共促消费公平既要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 也要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使他们享有均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身份参与消费活动,在基本公共服务消费需求不断满足的基础上跟上时代消费步伐,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我们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疫情防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常识。二是开展消费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为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计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四是开展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活动,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五是深入开展维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六是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活动。

主持人:赵局长,2022年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将有哪些计划和打算呢?

赵思松: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途径,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疫情期间消费注意事项。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调动全局人员,充实值班力量,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转办分流,限时依法查办并反馈。二是组织重点企业、行业等主体向消费者作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常识,全面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不断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使12315平台为精准执法、科学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有效载体。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继续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群众消费量大、申诉举报集中、抽检合格率低的四类商品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和抽检频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诉转案”、“抽检转案”,提升消费维权力度和监管执法精度。四是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创建目标,积极做好“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活动,督促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进一步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培育和创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创建示范单位(店),确保消费安全公平放心。

主持人:赵局长,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在消费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思松: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及发现制售假冒伪劣线索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主持人:好的,本期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赵局长的精彩解答。营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也是共同的责任。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秉持科学、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民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